新劳动法有规定类似的补助,称为“经济补偿金”,是按“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助”计算没错。
在校工作10多年,虽没签合同,但一样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只要能证明你父亲在校工作,学校无权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且已工作10多年,事实上算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学校首先是没有随意开除的权利;当然,介于劳动合同法刚刚出台,作用还不是很强,用人单位往往随便找个理由就想开除人,这一点,希望你权衡一下,要想继续工作的话,就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不想干了,也有权按照上述计算标准领取经济补偿金,这些有关劳动争议的,你都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寻求解决,他们也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对于“有政策说学校不能雇佣55岁以上的临时工”,没有根据,如果学校有规定,也属就业中的年龄歧视,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的退休年龄为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