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涉及保释金的法律源于英国普通法。最初的模式是,当某人涉嫌犯罪被捕后,如果他所在的社区有人担保他一定会如期出庭受审,这个人就可以得到释放,在监外等候审判。如果他逃之夭夭,担保人就要承担刑罚。后来,这种以人的生命和自由为担保的做法被以财产为抵押品的做法所替代。如今,金钱担保已经成为保释金制度的一个主要形式。
美国的保释金制度规定,在某人被捕并被指控犯罪后,法庭会提出,被告必须交付一定金额的保释金才能得到保释,而且可以在家中等候审判。被告因此要雇用保释金经纪人,并交付保释金的10%作为对方的酬劳。之后,保释金经纪人会向法庭提交保证书。
一旦被告没有出庭受审或在保释期间又因其他犯罪行为被捕,保释金经纪人就要自己支付保释金,被告也要被重新关入监狱。法庭再根据指控提出新的保释金。
保释金经纪人以州政府允许的保险费率向被保人索取保释金的10%作为担保的酬劳,但他要确保被告肯定会出庭受审。
一方面,被告用这笔钱买下了保释的权利;另一方面,保释金经纪人也要承担担保责任,一旦被告逃跑,保释金经纪人就要自己向州政府交付全额保释金。因此,他要不停地和被告联系,以确保被告在审判那一天不会跑掉,而是如期出庭受审。
在美国,并不是所有州都实行商业性保释金制度,伊利诺伊州、肯塔基州、威斯康辛州以及俄勒冈州就取缔了商业性的保释金制度。
在俄勒冈州,如果某人被指控抢劫,他要交付5万美金的保释金,法庭会从中收取10%。如果被告出庭受审,法庭会把这10%再退还给被告。
商业性保释金制度和法庭收费制度各有优点。由政府充当保释金经纪人,从理论上讲,政府人员不会因从事这一行而中饱私囊。但如果被告不出庭受审,由保释金经纪人承担责任的做法则更为有效。
调查显示,如果没有物质上的刺激,被告逃避出庭受审的比率会显著提高。以俄勒冈州为例,每三名被告当中,就有一人不出庭受审。但是,在实行商业性保释金制度的州,这个比率就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