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可以异地报销的。其实,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报销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异地办理生育保险的时候,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并填写好,在生育前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先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在异地报销生育保险,除了那些必须要准备的材料之外,还有一些材料是要额外准备的,包括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以及单位盖章)、当地医院资质说明(此说明中需要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等的情况,而且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需要加盖公章)等的材料。还有,在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要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此外,参保职工生育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且需要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在手术或治疗结束后的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