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蓝牌4.2米货车为轻货范畴,一般10年报废,可以延缓报废,总年限不能超过15年。至于黄标不是一个概年,此货车出厂合格证是蓝牌就是绿标车,绿标达不到国三或者达不到绿标年审标准就不能继续上路行驶了。附机动车报废标准:
1、九座以下(含九座)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可以延缓报废;九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2、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10年
3、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4、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5、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6、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7、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8、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适当延缓报废。
9、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10、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1
1、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1
2、三轮汽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1
3、低速载货汽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3年。1
4、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0年。1
5、轻便、边、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1
6、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