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有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摩托车多起,可能会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有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的可能。而且结合羁押期限最长可能羁押到7个月都是合法的,而且要是出现了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情形,那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