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在收到被告的上诉状后,迟迟不向上一级法院交上诉状是违法的,能够向承办法官了解具体原由,如果隶属有意拖延的,能够向法院主管或上一级法院反映情况,要求按限定时间移送上诉状和相关案卷手续。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议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另一方当事人不提议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
第二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