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