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事先沟通进行有关民事和解,但依法不得威胁受害人,否则依法撤销取保候审,收监执行。
1、刑事附带民事虽与刑事部分一同审理,但毕竟不能等同于刑事责任。既然已经取得了取保候审,只要不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就不应取消其候审资格。不积极赔偿不属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情形,故不应以其理由取消取保候审资格;
2、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且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债权人也可以积极主动去查找对方财产线索,协助执行;
3、有期徒刑的减刑的程序由刑罚执行机关呈报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查询罪犯的执行情况可以向监狱也可以向中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