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抗诉书的定义及作用
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 定,认为确有错误,按照法律规定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工具,它有利于 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促使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案件,保证有罪 的人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无罪的人免遭刑事追究,从向更加准 确地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
(二)刑事抗诉书的内容和写法
刑事抗诉书分为上诉程序的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书。
1.上诉程序的抗诉书
(1)标题。标题由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和文种组成, 例如:“滨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2)文书编号。文书编号由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简称、具 体办案部门的简称、文书简称、年度、序号组成。
(3)原判情况。原判情况写明两项内容:
第
一,写明原审被告人情况。
第
二,写明抗诉案件情况,即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关情 况,说明本案来源,包括本院收到判决、裁定的时间,原审人民 法院名称及作出判决、裁定的时间,文书编号、名称,判决或裁定结果。
(4)审查意见和抗诉理由。该部分扼要地写明人民检察院认 定的事实、情节,指出原判决、裁定所存在的错误,阐述提出抗 诉及纠止错误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