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工程承包中施工索赔的程序 答:
1.提出索赔通知 应当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两个星期或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提出书面索赔申请。
2.提供索赔的充分依据 即将发生的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超出原条件的事项列出清单和缘由,阐述说明之,并列出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文字材料、发生重大变故的证明材料等。3出具索赔报告 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索赔理由和依据;在许可的情况下,应附上有关索赔事项的已发生事实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等信息;根据发生的索赔事项,列出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或加大支出,应索赔的金额及其索赔内容、计算方式、作为参考的指数资料等,明确说明自己想要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如工期的顺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