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之前都要提审犯罪嫌疑人,以核查案件的真实性。 审查起诉中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常见误区有:
1、用侦查阶段的思路讯问犯罪嫌疑人。例如直接照搬侦查阶段的笔录,从而导致原本就漏网的案件事实或证据材料继续漏网;有的只重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对其辩解一律予以斥责,导致出庭公诉后漏洞百出。
2、讯问流于形式。部分检察人员有一种偏见,认为讯问是侦查机关的事,把精力放在出庭公诉的辩论上,讯问内容过于简单,关键情节没有问到位,导致庭审举证处于被动。
3、讯问方法不当。某些公诉人员提审前准备不成分,对于证据有争议的案件缺少讯问技巧,暴露了讯问的目的,从而引起犯罪嫌疑人的警觉,增加了办案的难度。
4、讯问范围疏忽。例如只针对案件实体情况进行讯问,从而忽略了程序性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