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起诉状。法院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
二:授权书。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的,要出具委托代理书,只需提交给法院一份原件。
第
三:原告身份证明。原告为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为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些单位没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均须加盖公章;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时需要当场出示原件。
第
四:被告身份证明。其中被告为单位的,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可以在工商网上下载打印,要注意一定要输入企业的准确名称,不支持模糊搜索。有些法院立案需要去工商局拉档案并敲章,立案的话只需要机档即可。其中,机档是联网的,可以在每个工商局查,内档只能到企业原始登记的工商局查找。
第
五:证据材料,法院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
六:其他,视具体案件不同和法院不同,可能会适当需要其他资料,可以在立案前打电话去立案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