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理的核心就是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最轻与罪重。
关于辩护词的格式问题,没有固定要求。在此不赘述。
辩护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关于案件事实
1.有无犯罪事实
2.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
3.现有证据所能证明事实的具体情况,以及对证据“三性”的辩驳
4、检方所认定事实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关于法律适用问题
(一)实体方面: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和刑法相关具体规定,来评断已经查清的事实是否能够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根据,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一罪还是多罪、具体刑罚。
(二)程序方面:指出案件在侦查机关的办案过程中,有无诉讼程序上的违法现象。以及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公开审判要求的情形,是否违反了回避制度,是否非法剥夺或限制了被告人的法定诉讼权利以及法院审判组织的组成是否合法等。
三、关于量刑意见和理由。
比如行为人系未成年人,或是精神病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