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不仅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父母、亲友,甚至可以是工作单位推荐的人。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指定律师为被告辩护。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监护人”是指承担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利进行监督、保护职责的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等。“亲友”的含义比较广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和朋友,这里的亲属不仅指近亲属,也包括远亲。规定“亲友”可以作为辩护人,主要是考虑到这些人与委托人有一定关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信赖的人。
二、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