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若干名、开发商代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各一名共同组成,总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规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1、开发商代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由各单位推荐,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荐、推荐产生,其中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基本条件一般为: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小区公益事业,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和组织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宜在65周岁以下等等。
2、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