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做为遗产继承与其他财产的继承没有什么不同。具体参见下列法条: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发生时,首先根据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就按照上述法条确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继承。不过房产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进行份额划分。可首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份额最大的一方获得房产,然后将其他份额以现金方式补贴其他继承人。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取得相应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