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传播他人隐私,当然算是侵犯隐私权。如果他传播的并非事实,损害到你的名誉,即构成侵犯名誉权,传播属实,则属于侵犯隐私权
2、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3、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答: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