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解析:
1、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2、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3、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