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股东:是指该股东的利益所得与该上市公司有间接的关系;
证监会1997年12月16日曾颁布《上市公司指引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其中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这一规定实际上是法律对“关联股东”的限制性定性;由于关联股东与上市公司的间接性,所以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讨论与关联股东所在的公司进行交易的事宜时,关联股东没有表决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