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公款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2、贪污侵犯的是国家利益,比如,办案人员没有上交当事人的罚没款,而是将该笔罚款自己花掉了。受贿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的廉洁性。比如,办案人员本来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结果当事人私下送给办案人员1万元钱,把办案人员摆平了。
3、这两个罪名之前主要的联系: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客观方面,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行为。三是在处罚上基本相同。具体条款和规定你可以上百度搜一下,主要是刑法第38
2、38
3、38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