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庆尚律师根据您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的补偿】
1、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包含三个方面: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
2、征地必须严格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来进行,这个标准是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每个省都有每个省的标准。而且按照原国土部的规定,这个标准每两到三年会调整一次。可登陆你们省的自然资源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农村房屋补偿】
1、如果是货币补偿,房屋面积单价应参照周边新建商品房的价格;
2、如果是产权置换,一般按当地政策,都是按照户籍人口数每口人多少平方进行补偿,如果补偿的面积大于拆一补一的面积,补偿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低于拆一补一的面积,则是违法的。
3、如果不认可补偿,就要做好房屋被强拆的准备。【温馨提示】政府拆迁,国家必须先征收土地,按照法律的规定,征地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文。没有征地批文,谁也不能征农民的地!国家如果不对土地进行补偿的话,那土地不能够被强行占用,先补偿后征用就是国家制定的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没有征地批文,则属于违法,可以聘请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方式来维权。详情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