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行政处罚应当出具处罚通知书,你可根据处罚通知书所依据的条款分析其出发依据可否成立,若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你所称的1995年通知虽然取消了准运证规则,但依然实行通行证规则,即依然要想交通运输部门报计划,获到通行证。只是有关运输采取合同订货,不构成违法经营罪而已;再次,各省通常都有盐业管理条例,其中有关条款可能牵涉“未获到盐产品准运证或者通行证,私行运输盐产品的”的法律职责,所适用的后果是行政处罚,你可具体找出来,再行针对处罚通知所依据的条款,进一步分析其合法性和依据;
最后,既然你只是无解决运输通行证,而另一方说你走私、没收盐,依据不够、流程违法,你可向其上级部门提请复议。此外,出现这种事情,建议要求货站积极出面商洽,澄清事实。对于部分盐业工作人员越权执法的做法,应当积极要求严肃处置,而立场应当有理有利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