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当精神病患者在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者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下,造成了危害后果,并且经过法医鉴定,的确具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对于当事人是否能够辨认、控制自身行为以及是否具有精神病的认定,并不是由办案人员、审判人员或医院医生认定,而是需要有专门资质的法医进行鉴定。虽然这种情况下的当事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对其严加看管,如果当事人的危害性达到一定的程度地,是需要政府强制治疗。
2、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某些精神病人并不是持续性发病的,在某些时候,他们能够辨认和控制自身的行为。在他们能够辨认以及控制自身行为的时候依然犯罪,造成危害后果的,则和他人一般承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