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伤情鉴定。需要经过治疗以后进行伤情鉴定才能确定。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刑法》第二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