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人及股东的危害:
1、不能贷款买房;
2、不能办移民;
3、不能领养老保险。
对公司及企业的危害:
1、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2、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
3、企业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将上门查账;
4、长期不报税,发票机被锁;
5、进入工商经营异常明了,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 、进驻商城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首月建完账后,次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
工商、税务已经于 2015年6月1日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联网!公司末注销的情况下,必须做账报税。否则法人及股东将有信用污点。
扩展资料: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面临六大后果:
一、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
二、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三、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四、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五、 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显示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地址不实或不准确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注册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核实注册地址,会发送《商事主体通知信函》核实地址,时间都是随机的,如果在核查时刚好没有人在,法人电话也联系不上,就可能被载入异常名录。
所以注册地址一定要是真实的,能联系到法人。如果是挂靠的地址,也要确保有人接收《商事主体通知信函》。
2、不依时年报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年报填报不实将影响诚信记录。
企业应当每年按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年度报告,如您不依时提交年度报告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留下不良记录。
如您的年度报告信息填写不实,经监督检查发现后,其结果将在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将影响您的诚信记录。
3、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将被纳入监管“黑名单”。
如申报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涉及到需要审批的事项,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传送其信息给相关审批部门。
如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将依法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处罚结果会作为严重违法行为纳入其监管“黑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一、因未在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因未在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仍未公示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按责令期履行公示义务;
三、因工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及时更正其公示信息;
四、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解决办法: 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提醒最后补报机会,7月10日电子填报系统会再次打开,进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补报,同时也可以向辖区工商部门提起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但是,即使从异常名录中移除,也会留下曾经异常的记录痕迹,所以应尽量按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