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以胁迫、欺诈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该合同没有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是有效的合同。(注:一般性政策规定没有法律强制性,发改委调整投资计划是否有强制性本人不是很了解)
3、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而签订;(2)显失公平。项目法人想要解除合同,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解除。但难度不小。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纸质的合同文本,那么生效的时间,应当是当事人中最后一个人签字或者盖章(包括摁手印)的日期,一般也就是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处落款的最靠后的时间。附条文如下: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无效的情形很多,合同法第52条罗列的无效情形是不完全的归纳,附合同法52条供你参考。《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