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
1、离婚判决书(须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判决,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须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有效,没有公证的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背后须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二)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具体手续:
1、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产权处档案窗口办理查档。
2、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市地名办窗口办理楼门牌标准地名确认书(已是标准地名登记的新证无需办理)。
3、申请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和楼门牌标准地名确认书到交易大厅产权处测绘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已是标准地名登记的新证无需办理)。
4、申请人凭本项业务要求提交的登记资料到交易大厅产权科窗口申请登记受理。
5、领取《房地产权属登记受理通知单》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到交易大厅税费窗口缴纳各种费用,到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离婚析产登记主要是对房产的登记,所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当然需要与相关的一些资料。许多时候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需要专业来协助当事人才能帮助当事人争取更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