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说的法人是不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意思
其次,您说的B公司法人和A借债350万给了二百二十万,是不是能够理解为B公司的法人代表向A借债350万,还了二百二十万,还欠130万
然后,A以B的公司的名义买下煤炭,如果我的上述理解符合您的表述本意,那么这里面包含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个就是借债关系,能够直接诉讼具体的借债人呀,要求还钱就能够了。至于您说的B到底是公司呢,还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有点模糊,您说的税票是增值税发票吗倒卖增值税发票是能够构成犯罪的,你能够找律师给他发律师函,如果还不出的话,就能够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置,这应该是两个案子,不宜合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