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廉租房补贴申请要求及流程
(一)我市城区申请廉租房补贴申请要求
1、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准则
3、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准则。
(二)我市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议书面申请,填写《宜昌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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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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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人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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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上2年收入证明,无固定单位的由其寓居地居委会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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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政部门关于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的审验意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手续。
2、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对申请人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借口。
3、经审查符合保障要求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15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爱人提议异议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不予登记,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借口。
4、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爱人,予以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