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员人丧葬费和抚恤金准则如下:
1、《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命后丧葬费补贴准则的通知》限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命后丧葬费补贴准则为每人3100元。各县区可参照上述文件制定当地的丧葬费补贴准则。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限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丧命一次性抚恤金准则,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