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陪产假是不可以推迟请休的。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推迟请休的另当别论。
二、理由:
1.所谓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时间节点是女方休产假期间,换一句话说就是男方请休陪产假应当在女方休产假这个时间段内。
2.以安徽省为例,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得出的结论是男方请休陪产假应当在女方产假的时间范畴内,如果可以推迟在女方产假之后,那么陪产假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3.关于这个陪产假请休问题,现在很多单位也不会死板地按照规定去执行,更多的是人文关怀,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陪产假制度,关键看单位领导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