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收罚款和罚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滥用职权的范畴。
1、从法律上讲,学校是事业单位不是执法机关,国家没有赋予学校可以罚款的权利。
2、罚金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者的经济处罚,只有法院才有资格行使这一司法处罚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无权行使,否则就是违法。
PS:学校违纪要罚款本身就已经违法了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 内 实施。
《行政处罚法》 ”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可见,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才拥有行政处罚权。学校是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当然也就无行政处罚权,包括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