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