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惹起的疾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定,以下疾病被认定为职业病:一是尘肺;二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二是职业中毒;四是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五是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六是职业性皮肤病;七是职业性眼病,包括: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是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九是职业性肿瘤;十是其他职业病,包括: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颈椎病还无列入职业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