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从自己的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分次领取补充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个人帐户储蓄额的多少确定。职工退休前遇到特殊困难时,经批准可以从其个人帐户中提前支取一部分补充养老金。在职工违法、违纪、离职等情况下,如何计发补充养老金按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规定办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在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是否给予追加性补充养老金,以及给付的办法和标准应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