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于不知你的身份是本村村民还是本村以外的成员,请你参照以上规定加以判断。
二、是否属于荒地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和实地现状确定。所以是否属于开荒种植也需要按情况才能确定。
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当该土地被占用了,根据你是不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来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