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减刑公示名单公布后,犯人多久才可以出狱,要根据情况具体决定。 根据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要求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罪名及刑期、历次减刑情况、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及依据等。为提高减刑、假释办理工作效率,参照人民法院公示的时间要求,将提请减刑、假释公示期限调整为5个工作日。同时要求在公示期内,如有监狱人民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如果减刑期和剩下执行期一样,那么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就可以执行出狱; 如果剩下执行期大于减刑期,那么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后,犯人按照经过减刑期后剩下刑期服刑。这就是湖南监狱减刑假释名单公布后,犯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