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借账不还,有借条就能够向法院诉讼。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钱或物品时写给另一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返还后,打条人要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借条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债金额(本外币)、息金计量、还钱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纷争处置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债日子等要件。只要具有债权人姓名、借债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债日子(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能够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民间借贷在法律上隶属要务合同,即款项的事实上托付才能使借贷关系奏效。通常来说,借条足以证明借债的发生,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纷争,应保留出借人给借债人托付款项的证明,如:少量借债直接以现钱托付的,可在借条上载明“借债人已收到该款项”以银行汇款等有记录凭证方式托付的,应保管好该凭证。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限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