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稳定对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有影响的,但经济能力不是作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唯一标准。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亲的经济收入情况并不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唯一的判断标准。按实际情况,即使条件不好,只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争取抚养权的情形,就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