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赔偿协议发觉少了还能再索赔吗
[律师回复] 签了赔偿协议后觉得赔偿少,能不能再索赔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赔偿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而且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这些情况,那协议就是有效的,一般不能再索赔了。毕竟协议签了,双方就得按约定办事,要是随意反悔,法律可能不支持。举个例子,在轻微交通事故里,双方协商好签了赔偿协议,钱也赔了,之后有一方又说赔少了,想再索赔。要是没办法证明存在能撤销或变更协议的法定情形,那去法院起诉也很难得到支持。
不过,如果签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问题,受损的一方就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像签协议时,一方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让另一方做了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或者协议里的赔偿金额和实际损失差得太远,严重不公平,受损害的一方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撤销协议后,就可以重新要求赔偿。要是协议只是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还是要履行的,这时候可以就无效部分涉及的赔偿问题重新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