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赔偿情况下被单位无故辞退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遇到单位无故辞退的情况,该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固定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辞退通知或相关聊天记录,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单位作出辞退行为的事实。没有书面辞退材料的,可通过录音方式固定辞退的具体原因和作出辞退的时间。
协商谈判。直接向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核算基数为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投诉举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及对应证据。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赔偿。
劳动仲裁。从单位作出辞退行为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时可同步主张未支付的违法解除赔偿金,单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情形的,可一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诉讼程序。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当日起十五日内,向对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的,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者维权过程中,不得主动签署任何自愿离职申请或包含自愿离职表述的离职协议。该类材料一旦被采信,会直接被认定为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劳动者将丧失主张对应赔偿的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