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没成,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律师回复] 不少人出于规避限购、贷款优惠等目的和别人签借名买房协议,最后却连房子都没买成,这时候别死抓着“借名买房”的思路往死胡同里钻。这类从根上就违反房产调控政策的协议,本身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你完全没必要被套上“借名”的枷锁,直接照着资金返还加损害索赔的路径来主张权益就够了。
先试着和对方坐下来协商,双方直接签一份资金清退及补偿协议,把你当初转出去的所有购房相关款项,明明白白写进退款条款里。同时不要忘了结合这段时间房屋的市场增值幅度,还有你自己实际掏出去的租房成本、资金被占用的利息损失,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连具体的退款时间点、要是逾期没还该承担什么违约后果也一并写清楚,签完之后双方照约执行就行,省掉走程序的麻烦。
要是双方谈不拢,你就直接去法院起诉,先要求确认这份借名买房协议本身无效,再照着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要求对方把你当初付的本金和对应利息全额返还。同时把你收集到的房屋增值情况、自己实际损失的证据都提交上去,主张对应的过错赔偿。这里要留意一个细节,要是你当初明知道自己没购房资格、这么做是在钻政策空子,自己本身也存在过错,最后法院会判决你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不会让对方全兜着。
如果你手里有实打实的证据,能证明当初对方是在骗你,比如故意说自己有购房资格、背地里把你付的款项截留挪作他用,你可以直接要求撤销当初的相关约定,让对方全额退还所有款项,同时赔偿你的全部损失。全程一定要把所有的转账出资记录、和对方的沟通聊天记录都妥善保存好,要是案件涉及到房贷、限售类的特殊复杂情况,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案情调整具体的主张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