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用女儿名字签的买房协议有无效力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婚前以女儿名字签订的买房协议,只要女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是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该协议有效,这符合法律对合同有效的规定。
(2)若女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买房协议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否则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3)当女儿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实施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买房行为有效,其他行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4)若协议签订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效力会受影响,当事人可请求撤销。
提醒:签订婚前买房协议时,要确认签订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注意协议签订过程是否存在可撤销情形,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