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起医疗美容纠纷。2025年8月左右,我做了全切双眼皮手术,术后6个月出现 重度干眼症(泪液分泌0mm/5min)、睑板腺缺失近40%、眼睑闭合不全(闭眼有2-3mm缝隙) ,现在眼睛经常疼痛、视物模糊,影响正常生活。
手术前,机构 没有做任何眼部功能检查 (比如泪液分泌、睑板腺功能),手术记录也很不规范(只给了一张“治疗通知单”,没写去皮量、睑板腺处理等关键信息),而且我查了一下,主刀医生可能 没有美容外科主诊资质 。
之前和机构协商,他们只愿意赔1.7万元,还让我签“后续问题自负”的霸王条款,我没同意。
想请教您:
1. 这种情况我能主张多少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判断美容机构有过错,并且和你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且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具体赔偿数学需要根据你的医疗费等损失数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