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中的己有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在职务侵占罪中,“己有”的认定,重点就在于财物的占有状态得发生转移了。也就是说,行为人凭借着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给非法占为自己所有了。这里面包含了把单位的财物非法转变成个人的所有,就像私自把财物变卖了、赠送了、私存起来之类的。比如说,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把公司账户里的资金转到自己的个人账户里,然后还私自使用,这种行为就完全符合“己有”的认定了。在判断的时候,得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看他是不是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还有财物实际的占有和支配情况。要是只是暂时保管财物,或者有合理使用的理由,那就不能认定为“己有”了。总之,得综合好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地认定职务侵占罪中的“己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