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承担债务的责任是怎样界定的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1)分公司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在债务承担方面有明确规则。其经营产生的债务,先以自身管理财产清偿,这是基于分公司有一定经营自主性和财产支配权。
(2)当分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总公司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因其对分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监督和管理义务。
(3)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具有选择权,可将分公司和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便于更全面地保障自身权益。
(4)法院执行环节体现了责任承担顺序,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部分再执行总公司财产,兼顾交易安全与债权人利益。
提醒:
在涉及分公司债务纠纷时,债权人要准确把握诉讼主体选择;总公司要重视对分公司运营监管,降低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