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认识的一个人把我骗上车,我发现他们在搞诈骗,他们拿我的手机收款码收了200块钱,又让我也加入诈骗,我拒绝,带头的人就打了我一巴掌,我跑下车,但是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又遇到他们,他们在车里喊让我把200块钱给他们,我吓得一跑,掉到了河里,摔成了髂骨粉碎性骨折,他们没有施救,就离开了。我想咨询一下是否能构成刑事案件,谢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描述,对方的行为很可能已构成刑事犯罪。首先,他们用你手机收款码收钱并试图拉你入伙,涉嫌诈骗罪,虽然金额200元未达诈骗罪立案标准,但结合打你耳光、追赶你导致你掉河摔成髂骨粉碎性骨折(重伤),且未施救离开,这属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他们的追赶行为与你掉河摔伤有直接因果关系,未施救也加重了责任。你应立即报警,保留手机收款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并尽量找到目击证人。记住,你本人是受害者,不是共犯,无需担心。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