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没判会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一)执行机关按规定在期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这是保障后面程序合法进行的重要环节。
(二)若无需继续取保,决定机关解除取保,通知执行机关和有关单位,退还保证金,嫌疑人、被告人此后不再受该措施限制。
(三)若需继续侦查、审判且符合逮捕、监视居住条件,决定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确保诉讼顺利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