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关系如果以特定物为标的会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一)当面对特定物因不可归责事由毁损、灭失致合同无法履行情况时,交易双方要明确风险负担的时间节点,关注标的物是否交付,以此确定风险承担方。
(二)若有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受损方要保留好因对方违约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以便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三)在签订合同前,要核实特定物是否存在,对于合同成立时特定物不存在但可能存在例外的情况,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处理方式。
(四)若特定物所有权已转移而一方不履行其他义务,另一方及时主张继续履行或损害赔偿,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