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放假前一天两个脚腕烫伤,学校刚烫伤没说,去县里面的一个烫伤诊所给孩子伤处理好了,才通知的我去学校接孩子,我对伤口情况不了解,下午老师来了家里慰问了下,说是第三天去换药,然后第三天我跟老师一起去换药看见了孩子的伤口,挺严重的说会留疤,回来以后我决定带孩子去大医院去看,给学校相关人员打电话联系,说你们去,到时间花费他们全部承担,但到现在二十多天了也没人露面,只是在微信上或打电话偶尔问下情况,我们家的情况是我一人带两个孩子小的2岁,一个人照顾不过来,我老公也上班请假回来了照顾孩子,我想问一下关于这个方面的索赔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